本科生主要教学规定及相关流程

发布时间:2019-07-12    点击:

转专业

大一下学期期末,自己上网查看各学院的转专业要求,符合要求后填写转专业申请和申请书,交到原学院教务办。参加相关学院组织的考试面试,考试面试通过后查看公示。

请假

一个星期以内,假条需要班主任签字同意;

一个星期到一个月,假条需要班主任和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

一个月以上,假条需要班主任、教学副院长和学校教务处批准同意。

休学

自己本人向教务办递交休学证明、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上交到学校教务处。一般修学年限为1年,最多不超过2年。

补考与重新学习(重修):

每个学期刚开学的第2-3周,对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可以有一次补考机会,成绩以60分记。如果还是没有通过,则跟下一年级的同学对此门课程进行重新学习(重修课程没有补考机会),直到通过考试为止。重修需要根据学分的多少进行交费。

旷课处理:

单门课程旷课累计时数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总学时数三分之一的,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必须按照规定重新学习。其余处分情况详见学生指导读本。

学业预警:

一学期内单门课程旷课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的四分一;

一学期内补考课程学分合计达到15学分。

若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一学期内补考课程学分合计再次超过15学分,将予以退学处理。

考试作弊处理:

考试作弊者均给予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且该门成绩无效,不得参加补考,只能重新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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