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专业
大一下学期期末,自己上网查看各学院的转专业要求,符合要求后填写转专业申请和申请书,交到原学院教务办。参加相关学院组织的考试面试,考试面试通过后查看公示。
请假
一个星期以内,假条需要班主任签字同意;
一个星期到一个月,假条需要班主任和教学副院长签字同意;
一个月以上,假条需要班主任、教学副院长和学校教务处批准同意。
休学
自己本人向教务办递交休学证明、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上交到学校教务处。一般修学年限为1年,最多不超过2年。
补考与重新学习(重修):
每个学期刚开学的第2-3周,对上学期期末考试课程可以有一次补考机会,成绩以60分记。如果还是没有通过,则跟下一年级的同学对此门课程进行重新学习(重修课程没有补考机会),直到通过考试为止。重修需要根据学分的多少进行交费。
旷课处理:
单门课程旷课累计时数超过该门课程教学总学时数三分之一的,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必须按照规定重新学习。其余处分情况详见学生指导读本。
学业预警:
一学期内单门课程旷课累计达到该门课程总学时的四分一;
一学期内补考课程学分合计达到15学分。
若在以后的学习过程中,一学期内补考课程学分合计再次超过15学分,将予以退学处理。
考试作弊处理:
考试作弊者均给予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且该门成绩无效,不得参加补考,只能重新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