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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日期:2023-04-28 阅读:
根据科技部《科学成果登记管理办法》 (国科发计字 (2000) 542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我校拟进行科技成果登记的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9日。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向学院办公室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 (并签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 、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的证明材料等。
联系人:陈晓波
联系电话:0871-65941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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