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科学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评分细则
为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推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科学发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分细则。
一、组织与领导
(一)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二)推免考核组
推荐考核组(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接收考核组(副教授以上职称,不少于5人)。
二、评分细则
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考核评分(总分100分)由大学本科专业学习成绩(占60分)、科研成果(占20分)、实习实践(占20分)组成。各部分的考核评分方法如下:
(一)大学本科专业学习成绩
大学本科专业学习成绩的计算方法为:
申请者的专业评定成绩=(申请者三年专业平均成绩/符合条件学生中本专业三年平均成绩最高分) X 60
(二)科研成果
科研成果部分由科技竞赛、科研论文、科研项目、专著、知识产权等部分组成,同一类型科研成果获不同级别奖励,以最高级别分计,不累计。申请者的科研成果成绩=(申请者科技竞赛、科研论文、科研项目、专著、知识产权等相加分数/符合条件学生中科研加分最高分) X20
1.科技竞赛
国家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20分 |
17分 |
15分 |
省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15分 |
12分 |
10分 |
校级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10分 |
7分 |
5分 |
以上评分标准是第一获奖者所得分值,其他获奖者按照排名依次为前序获奖者所得分值的二分之一。 |
2.科研论文:
C1以上 |
第一作者 |
其他作者 |
20分 |
0分 |
C2、C3 |
第一作者 |
其他作者 |
15分 |
0分 |
D类 |
第一作者 |
其他作者 |
10分 |
0分 |
E类 |
第一作者 |
其他作者 |
5分 |
0分 |
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是共同第一作者认定为第一作者 |
3.科研项目
国家级表彰/立项 |
省级表彰/立项 |
校级表彰/立项 |
院级表彰/立项 |
20分 |
15分 |
10分 |
5分 |
以上评分标准是排名第一所得分值,其他获奖者按照排名依次为前序获奖者所得分值的二分之一。 |
4.专著
5.知识产权
授权发明专利 |
第一作者 |
其他作者 |
20分 |
0分 |
授权实用新型 |
第一作者 |
其他作者 |
8分 |
0分 |
授权外观专利 |
第一作者 |
其他作者 |
4分 |
0分 |
授权软件著作权 |
第一作者 |
其他作者 |
2分 |
0分 |
(三)实习实践
国家级 |
20分 |
省 级 |
15分 |
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每次2分,最高分10分。 |
10分 |
国家级、省级评分标准是排名第一所得分值,其他获奖者按照排名依次为前序获奖者所得分值的二分之一。 |
三、其他说明
1.各类竞赛获奖必须是经学校或学院推荐参加的专业相关的竞赛活动,其他类型不予计分。
2.科研成果必须是以云南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或者第一完成单位,论文须在申请截止前正式见刊或在线发表。
3.科研成果、实习实践均实行成果代表制度,同一类别成果只认定最高代表性成果,不同级别成果,以最高级别分计,不累计计分。(如:科技竞赛中获国家级奖励1次,省级奖励1次,校级奖励1次,取其中分数最高项为最后得分)。
4.本科期间参军入伍服兵役,到国际组织实习,按实习实践部分的国家级加分。
5.本评分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并将根据上级文件相应进行修订。